獎勵拆危屋?師徒交鋒

資料來源:聯合晚報 記者周佑政、許依晨/台北報導

立法院今初審危險與老屋條例,政大地政系特聘教授張金鶚質疑,此條例正當性不足,政府理應動用公權力拆除危險房屋,為何還需住戶同意,甚至給予獎勵,邏輯不通,且恐讓投資客得利。內政部次長花敬群說,政策著眼於維護人民的生命及財產權,盼外界別以房地產的角度評估。張金鶚與花敬群曾有師生情誼,今天兩人針鋒相對引發注目。

張金鶚說,房屋危險與老舊是兩件事情,老舊房屋不見得危險,政府將兩者併在一起談有點怪。危險建築本來就不能夠居住,也可能會影響其他人,既被認定為危屋,政府應動用公權力強制拆除,現在卻規定需要住戶同意,且以獎勵措施當誘因,邏輯實在不通,「原本該給棒子,現在卻反過來給蘿蔔,獎勵正當性何在?」

「危屋≠老屋」投資客恐得利

至於屋齡30年以上評估改善不具效益,需拆除重建。張金鶚說,「如果屋齡只有20年,但具危險性如何處理?改善不具效益,請問是誰的效益?」

張金鶚說,有人認為住在危險老屋多是弱勢民眾,政府應給予獎勵讓住戶願意拆除,但保障弱勢,是社會救助層面的事情,二者不能混為一談。他提到,目前許多老屋比新屋貴,是因投資客刻意買老屋,或住戶已有其他住所,用原有老屋等待都更。若政府再祭出獎勵,等於讓投資客得利。

花敬群說,面對老舊房屋改建,與其說給蘿蔔或棒子,政策的本質是「引導」。許多危險老舊的房屋,特別是已經過絕大多數人同意的社區或專案,過去受制於複雜冗長的都更條例,無法讓房子有效率改建。

花敬群說,盼外界別以房地產角度來評估,此政策是著眼於維護人民生命及財產權。相信這不會只是宣誓性的政策,實際上有需求的人非常多,「希望多一點人性的考量」。至於外界質疑,危險老屋重建不受建物高度限制,花敬群說,若有疑慮內政部願一起討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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